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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乡党委书记酗酒滋事 王儒林批示速查严处

2014年09月05日 08:30 来源:山西日报 参与互动(0)

  洪洞一乡党委书记等9人酗酒滋事顶风违纪

  当事人分别受到撤职党内警告等处分,洪洞全县举一反三整顿作风

  正值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阶段,洪洞县兴唐寺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等9人酗酒滋事横行乡里。省委书记王儒林高度重视,批示安排速查严处。目前,当事人已经受到撤职、党内警告等处分。

  省委书记王儒林批示:“对此情况要高度重视,由省纪委速去人核查,如属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兆前也批示要求,立即安排核查,公安、纪委共同参与,并明确第二天要查处结果。

  9月2日,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李吉山和临汾市委书记罗清宇抵洪洞,指导纪检部门调查处理工作。临汾市纪委成立调查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国荣亲自负责,洪洞县委书记、县长与纪检、公安部门工作人员一道,彻夜展开调查。3日晚,洪洞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对兴唐寺乡参与酗酒滋事人员做出处分决定。

  为吸取深刻教训,洪洞县9月4日下午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决定从当日起,三个月时间,以整治组织观念淡薄、政治意识不强和纪律松弛等为重点,举一反三,从严从实,全面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事件,坚决反“四风”,转作风。

  据悉,8月31日中午,洪洞县兴唐寺乡党委书记李静丽,纪委书记刘斌,武装部长蔺晓军,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周文跃,林站站长王碧玉,纪委副书记卫东华等9人,值班期间擅自脱岗,外出饭店吃饭,饭间酗酒滋事、打砸饭店,网上传开后在省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记者 李宏伟)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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