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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醴陵火药爆炸事故:5名公职人员被先期免职

2014年09月24日 09:14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省安委办获悉,省政府已于9月23日成立由省安监局牵头,公安、监察、总工会等部门参与的醴陵“9·22”重大火药爆炸事故调查组,就事故情况展开深入调查。

  根据目前情况,省政府责成株洲市对醴陵市副市长刘新华,浦口镇党委书记谢世军、镇长文建纯,醴陵市安监局总工程师汤中亮,醴陵市安监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屈卫国,予以先期免职处理。其他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再依法依规处理。公安机关已对发生事故的醴陵市浦口镇南阳出口花炮厂法人代表夏雪祥采取强制措施。

  9月22日15时许,醴陵市浦口镇南阳出口花炮厂发生火药爆炸事故,目前造成13人死亡、1人失联、33人受伤。(记者 李伟锋)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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