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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专家:中国法治进步成西方协助海外追逃原因(3)

2014年10月22日 00:33 来源:央视《新闻1+1》 参与互动(0)

  (新闻播报)2014年7月1日新闻:

  根据这一协议的模式条款,中国居民在美国金融机构所开账户的账号、相关收益,乃至开户人姓名和住址等信息,都将对中国政府公开,此举有助于扯下裸官和贪腐的遮羞布,为跨国追讨和取证提供便利。

  解说:

  除此之外,中国和加拿大两国政府在2012年5月、2013年6月,就返还财物和分享被没收资产协定举行了两轮谈判,双方最终在全部条款上达成一致,并草签了协定。协议的主要内容一个是关于返还,如果缔约一方的法院认定某项被非法侵占的财物为缔约另一方或其境内的企业、个人合法所有,那么该财产将返还合法所有人;另一项内容则是关于分享,对于那些没有或无法认定合法所有人的犯罪所得资产,缔约双方将按一定比例分享有关资产。中加两国的这份协议,为我国从加拿大追回被转移出去的犯罪所得,提供了法律保障。

  主持人:

  在今年10月10日的时候,四部委联合有一个通告,就是希望在外,逃往国外的这些涉嫌经济犯罪的人员能够回国自首。那么通告发出以后,到现在成果是什么样的,继续连线刘局长,您能不能给我们一个数字,通告之后到现在,这几天的时间有多少人能够回国自首?

  刘冬:

  好的。刚才片子里边已经说了,截止到今天,我们已经拘捕了155名犯罪嫌疑人,在这之中一共有62名是投案自首的。从通告发布到今天一共是11天,已经有11名犯罪嫌疑人已经投案自首,已经回到了国内。据我们掌握,目前还有30多名正在同我们警务联络官、使领馆以及办案单位进行联系,来准备投案自首。

  主持人:

  您分析为什么11天里,就有11个人选择这样的一种方式来自首,什么原因?

  刘冬:

  我觉得从我们国家大的形势来讲,我们反腐败声势越来越高,这些在逃人员感到自己在外边生存实际上也不是很好过。现在我们正在开展专项行动,我们在国际追逃、追赃方面采取了这样特殊的一些措施。让这些犯罪嫌疑人既感到自己已经到了穷途末路,同时又看到了现在有一些机会,所以他们会主动地想尽快地来投案自首,来减轻自己的罪行。

  主持人:

  刚才我注意到您说的一个数字,155个人里面有60多个是自首回来的?

  刘冬:

  对。

  主持人:

  那么对于你们来说,当然自首是最好的一种方式,未来怎么能够让自首的人员越来越多?

  刘冬:

  事实上我们发布的这个通告是从10月10日到12月1日,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我们依据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提出了一些要求。我觉得从自首的角度来讲,无论是从警方的工作,还是从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来说都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因为这是一个效率很高,相对简便,而且对各方都比较有利的一个措施,所以我们下一步仍然会继续在劝返方面开展一个比较具体的行动。

  主持人:

  因为这个专项行动到现在三个多月下去了,那么它将持续到年底,那么这个专项行动过去之后,对于出逃的这些涉嫌经济犯罪的人员会继续怎么追踪?

  刘冬:

  是的,我们的这次“猎狐2014”的专项行动,按照我们的行动方案是到12月31日,但是我们的猎狐行动,也就是我们缉捕在逃嫌疑人的行动是不会停止的。相信我们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对那些主动自首的犯罪嫌疑人仍然会给予从轻从宽的处理,假如你们如果能够把带出去的非法所得、赃款,带回国内的话,你们会获得更多的机会。

  主持人:

  也就是说这个活动即便是结束的话,但是你们这个追赃行动是不会结束的?

  刘冬:

  是的,我们的追逃、追赃行动将继续下去。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刘局长。那中澳合作追赃,我们看到这是第一步,将来可能是要和更多的发达国家进行合作,要挤压这些贪官外逃的空间,让他们无路可逃,这可能才是下一步的一个更重要的目标。

  好,感谢您收看今天的节目!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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