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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对扶贫贡献突出企业个人等可给予项目冠名等

2014年12月04日 10: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2月4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意见》强调建立激励体系,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定期开展社会扶贫表彰,让积极参与社会扶贫的各类主体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有发展、社会上受尊重。

  《意见》强调,对贡献突出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在尊重其意愿前提下可给予项目冠名等激励措施。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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