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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两名公职人员因酒后开车被开除党籍

2015年01月01日 12:3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近日,福州市纪委立案查处了福州市国税局某分局副局长黄某勇和国家电网福州供电公司高级工程师黄某醉酒驾车案件,两人被开除党籍。

  据福州市纪委介绍,经调查,二人在一天晚上分别喝完酒后,均认为时间已过12时,公安民警已下班,没人查酒驾,便冒险自己开车回家,结果被警方查获。经鉴定,二人血样中乙醇含量均超过140MG/100ML,达到醉酒驾车标准。二人被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2万元。

  福州市纪委表示,鉴于二人已被判处刑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及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其二人行为已构成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错误,给予二人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记者沈汝发)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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