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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力避改革“部门化”陷阱

2015年01月10日 02:03 来源:瞭望 参与互动(0)

  力避改革“部门化”陷阱

  具体改革方案的设计和落实,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部门的作为,但改革一定要避免落入部门化改革的陷阱,否则再好的顶层设计也只能是空中楼阁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王仁贵

  实习生张楚君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制定设计路线图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方案要力求能够符合实际,所以更加深入的改革可能会在2015年推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郑新立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2014年的改革,总体上还处于方案制定阶段。

  对于新一年的改革,中央已明确强调,对已出台的具有重大结构支撑作用的改革,要抓紧出台细化实施方案,坚决消除“中梗阻”。对已经出台的重大方案要排队督察,及时跟踪、及时检查、及时评估、及时整改,重在发现问题。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后,现在的改革与过去的推进方式有所变化。如果说以前的改革主要是靠地方和靠企业突破,然后中央总结经验,是摸着石头过河,那么现在提出的深化改革方案,就需要有总体设计和路线图。自上而下来推进改革可能成为改革推进的主要形式。”郑新立说。

  《瞭望》:中央已明确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改革落实的关键是什么?

  郑新立:当务之急就是要把各部门对改革的认识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决定上来,使全会精神能够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目前看,一些部门还固守着原来的思维定式,比如国企、金融、土地等改革,相关部门所设计的方案和三中全会决定作出的改革方向不完全一致。如果改革还是让这些部门来推动,就很难落实下去。

  《瞭望》:这种不一致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郑新立:比如国有企业改革领域,三中全会系统地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案,一是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二是国有资本要吸收民间资本入股,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经济;三是垄断行业要打破垄断,实现网运分离。

  这些改革全面推进后,国有企业的发展潜力会得到释放。国有企业组成股份制企业后,国资委根据国有企业持股的多少拥有不同的表决权,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人事拥有不同的权力就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经营层三者之间相互协调相互制衡,这样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得到了落实,有利于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国有资产的管理,转成管资本为主以后,通过优化国有资本的布局,可以把资本配置到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命脉的领域去,同时更好地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瞭望》:金融领域改革的障碍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郑新立:金融改革的领域,当前突出的就是要围绕着降低企业贷款利率,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允许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商业银行,通过强化竞争来降低资金的价格。中国2013年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是6.25%,美国是2.25%,日本是1%,德国只有3%,中国的贷款利率是发达国家的2~3倍。

  只有民间资本进去了,强化竞争了,资金价格才能下来。过去我们一直怕出现金融风险,现在三中全会对如何防范金融风险也作出了部署。

  第一,地方性的金融机构由地方政府来监管,建立地方政府的监管机构,出了问题不要银监会负责,让地方政府负责。山东把各地的金融办又挂了个牌子,挂成金融监管办,省、市、县三地的金融办都具有金融监管职能,对小型金融机构负责,这样监管责任就由地方承担了。

  第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最大的阻力来自于商业银行,因为大的商业银行实际上是利用国家信用不需要承担保险的。商业银行不愿意拿这笔钱。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后,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就没什么风险。□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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