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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报》特约评论员:力推民族工作社会化

2015年02月03日 16: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2月3日电 《中国民族报》3日一篇评论指出,现阶段面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国家支持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理应成为全社会参与的、效益最大化的、富有民族和地区特点的社会工程。

  这篇发表于当天该报头版的特约评论员文章指出,近年来,随着中国综合国力增强,各级政府对民族地区的各项投入越来越多。而广大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依然较低。例如,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为86%,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些地区的初中辍学率甚至超过30%。

  评论指出,面对“国家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并存”的新常态,需要继续加大支持,也需要工作思路创新。

  该报文章提出,首先,要根据时代的特点和需要,大力推进民族工作的社会化。既要继续加强和完善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民族工作部门这一处理民族事务的主渠道,同时必须推进民族工作的社会化,以形成左右协同、上下联动、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民族工作的格局。

  “另外,还要善于适当运用市场手段,逐步建立民族工作部门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机制,构建政府主导下的民族工作社会化格局,形成新常态下民族工作的崭新局面。”

  其次,发挥民族工作的特点,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在社会事业上的自我负责和自我管理,以实现效益最大化。

  该文指出,不应将国家的投入仅仅理解为单向行为,而是要注意发挥当地干部群众的主动性,保障其最大程度的参与权,充分尊重他们的决策权,从而实现国家投入与少数民族需求的无缝结合,做到其效益的最大化。

  最后,要充分认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自身特点,构建具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点的公共服务体系。这篇题为《有的放矢,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的文章建议,要制定各具特色、能够满足各自情况和需要的目标和标准。

  据了解,2014年第15期《求是》杂志刊发的一篇理论文章《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行动指南》中,在论述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时,其中一方面就是——“要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的社会化,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民委委员制,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充分调动、合理发挥方方面面的积极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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