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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550元

2015年03月31日 14: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西宁3月31日电 (孙睿)“在今年启动的青海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中,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从510元提高到550元。”青海省卫生计生委体改处副处长张守顺31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说。

  2014年国家卫计委协调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四省份研究制定省级医改综合试点方案,2015年青海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已经国家批准并于2月10日启动。在实施一个月以来,青海省在改革着力点上,以推进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重点,明确统筹推进34项具体改革任务。

  张守顺对中新网记者说,青海是中国欠发达地区,新医改以来,其医保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推行“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等多项改革工作均走在了全国前列。其中,位居西北第一、全国第三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510元。

  而在今年启动的青海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中,青海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着力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稳步从510元提高到550元,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8%,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巩固在98%以上,位居全国前列。

  同时,青海逐步提高基本医保的统筹层次,力争在2015年年底对青海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统一实行市州级统筹;加快推进医保多种复合型付费方式;完善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制度,提高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使用效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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