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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向社会资本发放“准入证” 覆盖能源等53项目

2015年04月16日 16:0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今年,新疆向社会资本发放交通能源等传统垄断领域的“准入证”,将53个工程项目确定为引入社会资本示范项目,促使投资主体多元化。

  记者16日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这53个项目覆盖交通、能源、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农业和水利、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共计7个方面,投资总额达2084亿元。其中,能源项目总投资金额最大,达946.4亿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数量最多,达12项。

  这批项目中既有增量项目,也有存量项目;既有非经营性项目,也有经营性、准经营性项目。针对不同的项目性质,投资方可通过合资、独资、参股、特许经营、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建设与营运。

  自治区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确定引入社会资本示范项目是为贯彻落实2014年《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精神的切实举措,旨在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在项目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事实上,从2013年以来,新疆就已经在重点投资领域试水引入社会资本。2013年开工建设的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是新疆第一条利用社会资本建设的铁路。

  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郭艳芹认为,引入社会资本也就是在传统垄断领域引入竞争,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信心。在具体项目实施中,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根据新疆实际和项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服务措施。(记者马锴 杜刚)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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