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自贸试验区要完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中新社北京4月22日电(记者 蒋涛)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22日在北京表示,自贸试验区要完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当天,受李克强总理委托,汪洋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贸试验区工作进展情况。
汪洋总结上海自贸试验区阶段性成果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目前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有效运行,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制度创新有序推进,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初步形成。
他同时指出上海自贸试验区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自贸试验区范围小制约试验效果,改革举措推进的协同性不够,对外开放力度有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仍需探索。
为进一步做好自贸试验区各项工作,汪洋表示,国务院将注意做好督促工作方案加快实施、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切实防控风险和守住底线、做好自贸试验区建设与立法工作的衔接等工作。
“能否有效防控风险,是检验自贸试验区制度建设成败的重要标准。”汪洋表示,一要发挥并检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作用。要根据试验情况,及时调整负面清单,既能有利于扩大开放,又能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二要完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统一适用于4个自贸试验区的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配套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与过去的相关规定相比,拓宽了安全审查范围,从主要审查外资并购扩大到绿地投资;丰富了安全审查的内容,将互联网、文化、协议控制(VIE)等敏感领域和商业模式都纳入进来;完善了审查工作机制和程序,明确了自贸试验区地方管理机构的职责。三要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中国)将努力把自贸试验区打造成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汪洋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