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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发布《司法保障意见》服务自贸区及深港合作区

2015年05月05日 19: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深圳5月5日电(郑小红 孙普)《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关于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简称《司法保障意见》),5日正式发布实施。

  前海法院是中国唯一的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法院,也是同时立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双功能区”上,以改革创新为主,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法院。

  《司法保障意见》共6章50条,从职能定位、司法理念、审判职能、司法改革、司法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详细规范司法保障的具体措施。以一流法治环境建设为方向,强化司法职能,提升司法服务,依法保障要素市场的放开、政府边界厘清和管制放开,明晰市场交易规则,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公平交易和诚实守信,为自贸区与合作区建设提供一流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圳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刘曙光认为,该《意见》非常契合自贸区和合作区特殊发展定位和发展政策,发挥了司法的前瞻性和能动性,对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参考价值;同时包含了现代化、国际化的司法理念,突出了司法的依法公正高效,平等保护、意思自治等原则,实现了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与司法保障工作的有机统一;该《意见》突出了涉外、涉港澳台问题的司法保障,结合自贸区发展特点,规范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中的法律适用、法律查明机制、区际司法合作与交流等问题,对特区立法具有较好的探索作用。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亚英表示,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指导下设立的全新模式的“示范法院”,也是集中全面实施中国司法改革的“样板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刚刚成立两个多月就及时出台了《意见》,使得已经开办五年多的前海深港合作区的法治建设跃上了新台阶,值得充分肯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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