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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成立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 聘40名审判咨询专家

2015年05月19日 17: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北京5月19日电 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正式揭牌,并聘任了9名学术委员会委员、25名研究员以及40名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揭牌和聘任活动时强调,要畅通案件受理渠道,积极推进公益诉讼,严格公正司法,加强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司法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陈吉宁出席并讲话。

  当日,周强和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为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揭牌,随后,周强为受聘的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和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颁发了聘书。

  周强指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如何在审判工作中找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以及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之间的平衡点,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周强看来,成立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对不断创新、发展环境资源司法理论,密切人民法院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法学理论界、科学技术界的合作,加强国际交流,提升国家环境司法软实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周强强调,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要以构建环境资源法治领域的一流智库、核心智库为目标,在环境司法的重大决策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周强要求,要通过聘请专家担任特邀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听取专家就有关技术问题的意见等方式,增强纠纷化解效果。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外司法机构、学术机构、国际组织在环境资源司法领域的对话交流和务实合作,积极筹建金砖五国环境司法网站等交流平台,力争把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建设成为环境司法领域有影响力的国际交流平台,促进环境司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周强进一步强调,要建立一支内外互补、结构合理、有特色、高水平的专家队伍,构建一流的研究团队。从事环境资源审判的法官要结合审判实践,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努力成为既懂审判又会研究的复合型人才。

  陈吉宁在讲话中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成为社会公众幸福满意的关键指数。加强环境司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迫切需要,也是环境执法的关键保障。健全环境法治体系、真正具备钢牙利齿,需要环境司法的有力支撑。

  陈吉宁说,作为中国环境司法领域最高层级的学术研究机构,环境司法研究中心具有环境司法“智库”的优势,在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制度设计和执法实践等方面可以多出成果、发挥更大作用。

  陈吉宁要求,要创新环境司法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机制,积极支持谋划化解环境民事纠纷的司法路线图和施工图,让公众感受到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环境问题的便捷有效。此外,还要积极支持研究环境立法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进一步完善环境立法、执法和司法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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