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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法副院长:司法将全面介入和干预家庭暴力

2015年07月07日 21: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南宁7月7日电 (林浩 孙晓梅 郑晓霞)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7日在广西南宁表示,家庭暴力严重破坏家庭关系,动摇社会根基,损害国家形象,最高法已将刑事司法领域的涉家暴问题纳入审判、改革进程。今后,国家司法将全面介入和干预家庭暴力。

  全国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工作当天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黄尔梅出席启动仪式时介绍说,近年来,中国家庭暴力形势犯罪日益严峻,有24.7%的家庭存在家暴,绝大多数受害人为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青少年罪犯中有10%从小就生活在家暴环境中。媒体报道的南京吸毒母亲饿死两女儿案、北京董珊珊被丈夫毒打致死案、福建莆田小龙被母亲刀划百痕案等,皆触目惊心。

  黄尔梅认为,中国的家暴案件具有隐蔽、私密,隐案率高等特点,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选择报警,家暴的实际发生数要远比进入司法程序、引发社会关注的案件多,这证实了反家暴任重道远。此外,家庭暴力易反复、恶化,诱发“以暴制暴”等其他犯罪,受家暴或目睹过家暴的未成年人容易人格变异,成为潜在的施暴人。

  黄尔梅表示,为遏制家暴犯罪,最高法正积极运用司法智慧,以审判指导、规范建构、实践探索等各环节为依托,探索、推进反家暴工作。

  今年3月2日,最高法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这部中国首个反家暴的刑法指导性文件规范了对家暴行为的发现、干预机制,确立了相关的量刑尺度,赋予了家暴受害人有力的法律武器。

  与此同时,黄尔梅表示,最高法还通过开展“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为抓手,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反家暴联动机制,首批选定了10个中、基层法院,作为涉家暴刑事司法改革试点。

  当天启动改革的南宁市中院便是此次改革试点法院之一,该院院长周腾介绍说,南宁中院将在改革中进一步明确涉家暴案件的受理、定罪处罚、证据规则等问题,建立对涉家暴案件快审快结机制,采取举证责任相对倾斜的保护方法,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力度。

  另外,南宁中院还将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妇联、民政、教育、卫生、财政等部门的联动,共同做好受害妇女、未成年人等家庭成员的法律救助、教育和帮扶工作。

  “反家暴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期待今后国家出台的反家庭暴力法能确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机构合作模式,形成全面反家暴的宏观格局,促成‘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社会态势。”黄尔梅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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