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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4571人

2015年08月10日 18: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济南8月10日电 (梁犇)山东省检察机关自2013年以来共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571人,占同期立案总人数的50%,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16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06人。

  记者从山东省检察院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检察机关2年来立查农村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领域职务犯罪2690人,依法查办侵吞、截留征地补偿款、新农合、新农保、农机和小麦补贴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1698人,追回惠农资金4.3亿元。

  “当前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出现‘小官涉贪’明显、窝案串案较多、贪污侵吞突出、发案环节集中等特点。”山东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吕盛昌表示,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主体呈现县、乡、村三级基层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发案率高的特征。一些惠农扶贫职能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委成员之间相互勾结、团伙作案,“抱团"腐败,共同犯罪,大肆侵吞国家惠农扶贫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

  此外,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登记申报审核、资金管理和项目验收三个环节。在这些环节,渎职犯罪与贿赂犯罪互相交织,有的公开收受、索取贿赂,玩忽职守、放弃职责或滥用职权、优亲厚友、以权谋私。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山东检查机关下一步将针对重点人员、重点环节、重点案件开展为期2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

  吕盛昌称,在犯罪情形上,检察机关将针对案件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的;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严重不作为、玩忽职守,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的职务犯罪案件优先严肃查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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