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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维护法官人格尊严人身安全 增强履职安全感

2017年02月16日 14: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2月16日上午,全国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在北京召开。汤琪 摄
   2月16日上午,全国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在北京召开。汤琪 摄

  中新网北京2月16日电(汤琪)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全国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上指出,要把履职保障设施建设、维护审判秩序和法院安全、维护法官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的措施落实到位,让广大干警增强依法履职的安全感。

  徐家新在会上表示,2016年,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策部署,围绕“五个过硬”总要求和人民法院改革发展需要,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管理监督力度加大。

  近年来,基层法官因为依法履职遭受恐吓威胁、跟踪骚扰、暴力侵害的事件,在各地法院时有发生。

  对此,徐家新强调,全国各级法院要把履职保障设施建设、维护审判秩序和法院安全、维护法官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的措施落实到位,让广大干警增强依法履职的安全感。

  2016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落实《规定》的实施办法,对强化干警履职保护提出许多具体措施和要求。

  徐家新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已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地方各级法院也要抓紧成立,力争今年上半年全部完成,并按照规定充分履行职能,切实为保障法官权益发挥作用。

  此外,会议还指出,做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既要看到有利的条件和机遇,又要看到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在谈到实行司法责任制问题时,徐家新透露,一些法院领导不敢充分放权和一些法官不敢独立用权同时存在,有的法官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对案件的裁判社会效果不好,这就要求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提高法院干警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完)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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