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越轨行为趋年幼化 青少年教育响警钟
中新网3月13日电 香港《成报》13日刊载社论指出,现在青少年发生的越轨脱序行为多是对法律、性等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够,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都有责任导正青少年的行为,避免行差踏错,就此毁了一生。
文章摘编如下:
香港青年协会公布青少年越轨行为最新研究,发现青少年对越轨行为法律知识薄弱、性知识贫乏、存有侥幸心态、对后果一知半解、不了解严重性。
调查发现,有品学兼优年仅11岁的学生因为好奇,掀起女同学的裙子希望看其下体,结果触犯非礼罪行;有13岁男生与14岁女生情到浓时到厕所发生性关系,结果被警员揭破,男生险些犯下“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罪行;有20岁男生首次发生性行为便染上性病;有送外卖的15岁少年,被怂恿“外卖”毒品,最后被捕,成为“毒品拆家”而不自知;有青少年听从“大佬”吩咐,纠众打人,结果被警员发现,犯下非法集会及伤人罪。
越轨行为是违反常规的、违反常理的、不道德的、罪恶的、违反法律的行为,其共通性质就是超越了人们认可的惯常的行为方式,违反一定社会的行为准则、价值观念或道德规范的行为。
青少年逃学、粗言秽语、吸烟、饮酒、赌博、打架、偷窃、夜归、聚集喧哗、长时间流连娱乐埸所、服用会成瘾药物、发生性行为、从事性工作、未婚怀孕等现象时有所闻;部分青少年常见的次文化,如穿环、纹身、染发、公共地方涂鸦等,都被视为“边缘”或“越轨”的行为。香港家庭一般居住环境狭窄,常见青少年夜间聚集公共场所,一些不良习惯亦可能藉此互相感染。
调查还发现,青少年男女越轨行为不同,女性多数吸毒,男性则偷窃;年龄不同不法行为也有别,16岁以下牵涉较多暴力及性越轨,16至20岁多在性方面越轨。总体而言,青少年越轨行为有年幼化趋势。
青少年越轨行为,或因自幼父母引导缺失、父母自身条件限制无法给予正确引导,或因学校监管不到位,教育工作不够深入细致,性知识教育方面未能与时并进,效果不彰。更严重的是受到传媒暴力的影响,媒体的详细报道成了引导,细节刻划成为言传身教;部分网站暴力和淫秽色情,更是直接影响青少年的成长。
要防止青少年发生越轨行为,首先须从小加强教育。父母是子女的启蒙教师,必须从小开始向子女灌输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灌输遵纪守法的意识,让子女从小明白什么是越轨行为,甚么是违法行为,做人应该奉公守法,以及了解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守法。
遵纪守法的教育更是教育部门的职责,从幼儿园、小学到中小学,都要开展相关教育,同时,性知识教育亦须因应年龄施教,不能让青少年到青春期有性冲动时,还不知道相关性知识,还不知道偷食禁果的后果和责任。然而,据不少学生家长反映,有些学校的性知识教育都是老一套,青少年不爱听。因此,学校在开展性知识教育时必须与时并进,开拓新的教材和方法,传播正面信息。
对于一些有越轨行为的青少年,作为亲人、朋友、教师必须出于爱心给予热情帮助,耐心教育,要让他们知道越轨行为触犯法律,社会不能容许;要让他们改过自新,重拾正途。
此外,要重视不良网站对青少年的影响,这是一个现代的“污染源”。当青少年无法从正常渠道了解性知识时,往往因好奇心的驱使,从书本、媒介中吸取“养分”,当接触到的是受过污染的“信息源”,接受不良信息,鲁莽模仿时便极可能铸成过错。同样,网上的暴力信息对青少年的影响亦是严重的,传媒暴力起到越轨示范的作用,吸引青少年进行模仿,做出不法行为。
因此,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都有责任让青少年远离不良信息,要让青少年分辨不良网页,自觉抵制,避免行差踏错,严重的可能就此毁了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