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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财税改革解决突出问题 促进社会公平

2013年11月25日 15: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视频: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详解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思路  来源:上海东方高清

  中新网11月25日电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香港《大公报》援引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梁朋观点指出,《决定》对县乡财政困难、地方隐性负债、土地财政等突出问题,都有回应和解决思路。

  他指出,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改革,包括保持宏观税负稳定和加大财政支出对民生的投入,使财税体制成为优化资源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

  梁朋说,中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一直不断推进,特别是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基本上奠定了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财税体制。实践证明,1994年建立基本框架是正确的,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需要克服。对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财力及支出责任的界定和划分,一直是在不断的探索之中,其核心思路是如何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梁朋指出,地方财政困难,保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能力不足,解决的思路既可以是给地方更多的财权、财力,也可以是把地方承担的部分事权上移。这次三中全会《决定》的主要思路是:

  首先,界定清楚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

  其次,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完善地方税体系,增加地方自主性财力;

  第三,把一些原由地方承担但又是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上移中央承担。应该说这更有利于构建全国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缓解和缩小地区差距。

  梁朋说,突出解决问题导向,是三中全会《决定》的一个鲜明特点。对县乡财政困难、地方隐性负债、土地财政和以专项补助为代表的 “跑部钱进”等舆论和民意关注的突出问题,都有回应和解决思路。在财税体制改革部分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解决举措,如“中央出台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地方税体系”等。

  除此之外,在其他改革领域也有一些配套措施。例如在政绩考核机制方面,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还提出“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等等。

  清理税外收费减轻负担

  《决定》提出“稳定税负”,回应了社会各界的关切。梁朋指出,这反映了中央汇集“最大公约数”的思路。税负问题一直是争议比较大的问题,主要是税外收费过多以及公共产品和服务投入不够,导致大家感觉税负重。

  《决定》的思路是在保持宏观税负稳定的基础上,一是通过清理规范税外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二是通过结构性税制改革,实行有增有减的调整;三是通过加大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入,降低企业和居民的税负痛苦感。

  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可以预见改善民生的投入只会增多不会减少。加大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入,需要有财政资金,财政收入增量、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如大幅压缩“三公”经费等,都为改善民生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

【编辑: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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