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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日本高院“出手” 帮参议院医“顽疾”

2014年11月27日 15: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当地时间11月21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21日上午举行的内阁会议上决定解散众院,并于12月14日举行众院选举投票。日本国会众议院议长伊吹文明在众议院全体会议上宣读“解散诏书”。  

  中新网11月27日电 11月21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宣布解散众议院,朝野政党全力以赴进入准备大选阶段。就在此时,日本最高法院再次就国会选举的正当性提出指正,最终判定参议院选举结果为“违宪状态”,但驳回了“选举无效”的要求。日本新华侨报27日文章表示,为什么日本最高法院能够对国会选举如此“指手画脚”呢?实际是,期望借助社会舆论甚至是媒体的力量来“曲线救国”。

  文章摘编如下:

  日本最高法院对之所以国会选举进行“干涉”,有以下几点原因值得思考:

  首先,来看日本选举制度的问题点。目前,日本的选举方式分为小选举区选举和比例区选举。小选举区由选民直接投票给所在选区候选人产生议席,而比例区代表议席则是由选民投票给政党,各政党根据得票数“瓜分”议席。小选举区基本依照行政区划,但是每个选区不论人口总数多少,都只能产生一个议席。

  例如同样是投“一票”,在偌大的北海道投“1票”,只相当于在狭小的鸟取县投了“0.2票”。在北海道获得35万票也可能落选,在鸟取县只需要16万票就能当选。这就造成明显的“同票不同权”,其选举结果无法准确代表民意,造成了明显的“不公”。这种现象就被称为“一票之差”,已经成为选举的“顽疾”。

  第二,看似严格“三权分立”,事实上只有“政、官、商、媒”四大势力。法律虽然“人人尊重”,但一旦牵涉到其他势力,“法”的作用就变得微乎其微。拿这次事件来说,日本关于“一票之差”的诉讼已经有30年了。2009年、2012年的众院选举都曾因“一票之差”引起诉讼。

  毫无疑问,日本最高法院“有意”指正选举方式,希望能有更公平的方案。然而始终是“差了一口气”,本次最终判定参议院选举结果为“违宪状态”,但驳回了“选举无效”的要求。15位法官中,只有4位投票认为“彻底违宪”。最终就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采取了一个中性说法“违宪状态”,含糊其辞“蒙混过关”。

  有人辩解称,这是不希望判决给国会工作带来“毁灭”,不想让国民生活因此受到影响。这类说辞,明显是想掩盖最高法院对目前的国会选举制度“无能为力”,让此次判决更像是一种“故作姿态”的演出,期望借助社会舆论甚至是媒体的力量来“曲线救国”。试想,如果最高法院能够直接判决“违宪”,勒令参议院重新选举的话,何必大费周章做出这等看似正义,却无实际效用的判决呢。

  第三,来看参议院和众议院的“难分难舍”。参议院在日本被称为“良知之院”、“分权之院”,却在选举制度上同众议院重合,长期以来渐渐也被政党所控制。这也是此次最高法院对参议院“出手”的原因之一。如果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议员组成趋同,那么参议院本身存在的意义将受到质疑。事实上,在“二院”的职能分割上,日本也早有争议。

  2014年4月,时任自民党参议院干事长的胁雅史曾提出修改部分参议院选举区的意见,然而在自民党内被拍了无数“砖头”。因为此举虽然是“大义”,却触动了执政党自民党的“小利”,很有可能让自民党在参议院议席减少。

  因此无论动机多好,都不可能让“党高于政”的议员们“从善如流”。之后连胁雅史本人都被“下马”,这次改革自然也只能无疾而终。此次的“违宪状态”判决或许能给参议院选举改革一点“正能量”。(罗重黎)

【编辑:吴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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