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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通住宅指导价上调 二手房反应不一

2012年02月22日 14:56 来源:北方网 参与互动(0)

  天津市将普通住宅指导价格标准在2012年2月1日再次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是继2007、2008和2010四年之后的第四次上调。截止2月15日,在普通住宅指导价调整半个月以来,在分属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市场板块间,交易热度随之大相径庭。

  刚需购房者减负

  “在新的普通住宅指导价格出台半月以来,有购房需求的人群大都惶恐不安,以为普通住宅指导价格上调后,是房价即将上扬的表现,其实并非如此”,链家地产市场部经理李晓炜表示,“本次普通住宅指导价格的上调,进一步扩大了普通住宅房源的范围,进而使得购房交易税费大幅缩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购房者的购买压力。这正是在当前国家对楼市宏观调控的基础上对刚需购房行为的一种支持”。

  李晓炜介绍说,2005年6月1日起,普通标准住宅应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l.2倍以下。不满足这三个条件的则是非普通住宅。在新的普通住宅指导价格出台后,普通住宅的范围有所扩大,比如河西区财大附近的一处私产过五年的老房源,价格是每平米10833元,按照之前河西区的普通住宅指导价格是9900元/平米,属于非普通住宅范围内,如果交易的话要交3%的契税、全额缴纳营业税,还要交0.1%的印花税。但是按照新的河西区普通住宅指导价格为13860元/平米,该房源属于普通住宅范围内,不但免缴印花税,契税也会相应减少,而且没有差额缴纳营业税,因而契税降至1.5%,营业税没有了,因而购房交易中的税费大大缩减。

  各板块反应不一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原先属于非普通住宅的房屋,在价格标准上调之后,有可能被划为普通住宅,其契税与营业税等相关税费总额有望减少在50%以上。普通住宅价格标准的上调,是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测算形成,使得全市二手存量住宅中七成以上划归为普通住宅,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节后刚性需求的集中入市。

  我爱我家市场研究中心表示,随着普通住宅指导价格的调整,在分属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板块间,交易热度也大相径庭。一方面,市内六区各普通住宅集中区域成交成绝对主力,如河北区王串场、河东区中山门、红桥区丁字沽及南开区雅安道等,占到了总体成交的90%以上;另一方面,非普通住宅集中的高总价房源区域,如河西区梅江,南开区奥体、老城厢等片区的成交仍处于低位,购房需求受政策影响难以集中释放。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普通住宅价格标准的调整,符合本轮宏观调控“引导住房合理需求”的原则,在保障刚需的同时,并未给投资投机型需求以可乘之机,因而,有利于本地楼市的健康稳定发展。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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