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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旺季启幕 谨防问题合同

2012年03月15日 14:22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上周,我与一家装饰公司签合同时,要求将全套设计和施工图纸等纳入合同,但对方拒绝了”,昨日,万女士拨打《家居周刊》维权热线,说装修合同中隐藏的陷阱,让她防不胜防。

  业内人士表示,装修旺季已然到来,消费者应首选大品牌的家装公司,签约前最好做足功课。装修合同是家装质量的约束凭证,也是避免家装纠纷的保证书,查看合同的各项条款时可掌握一些常用技巧,一旦发现问题,应与装饰公司协商,确保权益不受损害。

  专家提醒,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定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

  此外,还应注意签定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一般情况下,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装修合同中规定了甲乙双方应尽的义务。装修过程中,难以避免出现偶然因素影响施工进度,比如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等等,在合同中应逐一细化,让双方的责任归属更加明确。此外,消费者可以要求,在不妨碍施工队正常作业的情况下,随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混淆材料笼统报价、混淆概念多算费用等是个别家装公司惯用的伎俩,签合同时将某一材料笼统报价计算,施工时更换单项材料,从中赚取差价。此外,还制定一些不具体或可多种解释的条款,借以金蝉脱壳,消费者一定要注意。

  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

  消费者应谨慎对待合同中的“工程项目变更”一项,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定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

  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如果家装公司承诺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应在合同中对装修工程的质量监督效果进行约定。(记者 林硕)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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