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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悦湾开发商延期交房拒付足额违约金

2012年10月10日 07:1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一再延期的大兴明悦湾楼盘交房。业主们发现,延期交房15个月的损失并未如约补偿,原本承诺免费的8㎡阳台却要补交房款。数百业主集体拒绝领钥匙,但开发商始终没有给出满意的解释。

  明悦湾位于大兴区南大红门旧宫三角地,分保障房和商品房,其中商品房项目共有6楼栋约300户业主。刘先生2009年购买了该楼盘1号楼的一套90㎡楼房,购房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1年6月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如逾期超过60日并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卖人需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2010年6月,明悦湾保障房小区被查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全面停工。同年8月1日,市住建委经过调查后,指出质量问题主要是楼房所使用的混凝土强度不够,导致建筑物不合安全要求。受此影响,明悦湾的整体交房日期一再后延。昨天,数百名商品房的业主得到交房通知,赶到售楼中心后,他们拿到了一份看不明白的《入住费用一览表》。在表中,开发商给每户业主的补偿金不一,但都大大低于实际应得的补偿金额。以刘先生为例,他的补偿数字是6103元,而根据合同约定,刘先生已交付总房款为1052261元,延期交房15个月应获得的违约金超过9万元。

  业主们说,开发商方当初宣传时还说要送8㎡免费阳台,“但现在又说要加收钱”,记者从网上搜索及获得的一份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均显示,明悦湾嘉园在售楼前确实将8㎡免费阳台作为卖点。

  昨天上午,数百名业主聚集在售楼中心,质疑应补房款和补偿金有问题。业主们怀疑,开发商是通过加收阳台房款来抵付违约金,“那他们以前就是虚假宣传”。

  昨天下午,售楼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便做出答复。开发商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副总钱越表示,自己没有得到授权,无法就此进行解释。(记者 雷军 实习记者 陈昕汝)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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