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为拆迁假离婚 夫亡妻险失遗产

2012年10月10日 08:40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为拆迁多得房,夫妻俩假离婚,房产、基金均登记在丈夫名下。十几年,房子一直没拆迁,“夫妻”仍生活在一起,正待复婚之际,“丈夫”李某身患癌症去世,“妻子”张某面临一无所有的绝境。她状告丈夫的兄妹,要求分得遗产。近日,海淀法院审结这起案件,判决张某可分得一半财产。

  李家共有兄妹6人,其中李某是家中长子。十余年前,李某听说单位原来分的房要拆迁,为多得房,张某与李某便到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约定婚内取得的男方名下单位分房归李某所有。此后,李某和张某仍一直住在一起。2009年上半年,李某因癌症住院。考虑到双方膝下无子女,房屋和基金又都登记在自己名下,李某为了保障张某今后的生活,决定尽快复婚。因李某行动不便,双方申请民政局到医院办理复婚手续,谁料李某病情迅速恶化,在民政局工作人员到达前二十分钟,李某昏迷不醒,并于当晚病逝。一夜之间,张某痛失伴侣,而且未办成复婚,自己面临一无所有的境地,竟然一夜白头。

  “我和丈夫假离婚,我已经没有继承权了,他的弟弟妹妹才是合法继承人。”张某泪洒法庭,悔不该当初假离婚。所幸,李家五兄妹中除老三外,其余均认可张某与李某是为拆迁假离婚,二人离婚之后仍然共同生活,也认可李某生病住院后都是张某照顾,医药费也是张某支付的,并称如法院判决李某遗产份额后,他们会把各自的份额赠与张某。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其适当的遗产。依据该条款,法院认定张某虽然和李某离婚,但十多年来一直照顾李某,并在其住院期间尽心尽责地护理,属于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判决张某可继承李某50%份额的财产,李某的五个兄妹继承其余一半。(记者 高健 通讯员 申张 陈平)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