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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碧苑花园现蹊跷房型 消防通道变业主花园

2012年10月10日 11:10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青山碧苑花园现蹊跷房型消防通道变业主花园
图片来源:荆楚网

  高层住宅内设置的消防前室(属于消防通道),本是防火、防烟、缓解疏散压力和方便实施灭火的空间,也属公摊范围。然而,在青山区碧苑花园4期C区,却有部分业主将其侵占私用——或精装修后作住房,或改造为小花园。这令其他业主愤懑不已:“消防前室是公共设施,我们的房款与物业费都包含了这部分,他们凭什么圈占?”多次维权无果后,业主致电本报投诉。记者近日探访发现,不同于B、C户型,C区A户型门口消防前室均被各自业主侵占,且统一安装了家用防盗门。其余业主质疑:是否当初设计存在问题?公摊范围如何才能真正姓“公”?

  现场:消防前室被圈占改造

  碧苑花园位于建设三路,是经济适用房,由武汉天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

  9月28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楼盘共19层,5层以上为住宅,每层6户。其中,1号、6号为A户型,其余分别为B、C户型。所有住户门前,均有一个小隔间(消防前室)。但A户型(1号与6号房)前的隔间明显较大。

  较为醒目的是,B、C户型门口的消防前室均安装为专用消防门,唯独A户型前的消防前室,安装的是家用防盗门。不仅如此,该户型的业主们已将其圈占,就连小隔间原有的两个大通风窗,三分之二的住户也已装上了防盗栅栏。

  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家A户型业主,推开消防前室门,只见小隔间内已装修完毕,俨然已成住房的一部分。

  B户型业主代表杨先生称,小区于2010年9月27日交房,大部分业主为拆迁后的还建户。“但自搬进来起,1号、6号业主就各自将消防前室侵占了。”他介绍,每层被占面积约24平方米,15层算下来共有360平方米被侵占了。

  其他业主:不甘为违建者买单

  “消防前室属公共设施,我们的房款与物业,均包含了这部分费用。”杨先生算了一笔账:2009年,他以每平米2700余元的价格买下了一套B户型房,该层被侵占的部分平摊到每户为4平方米;加上入住一年多来的物业等费用,相当于他们每户为此出了1万多元。

  有业主质疑,开发商在设计楼盘时,消防前室的方案明显不妥,“A户型的消防前室,为何不和其余户型一样安装消防用门?”

  该小区物业武汉鸿宇物业管理公司介绍,交房时,1号和6号房前的小隔间本就设置了防盗门并配备了钥匙,由于当初不知道小隔间是消防前室,便将钥匙一并交给了相应户主。

  对此,业主们曾要求,A户型房主们自行拆除违建部分,恢复消防前室。然而,A户型房主们由于装修已耗时耗材等原因,迟迟未拆。

  B、C户型的业主们认为,开发商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开发商重新丈量各户型当前实际所占面积,按购房价格计算后对业主多退少补,业主按丈量实际面积缴纳物业等相关费用。

  “后来,开发商承诺,对被占的公摊面积作处理,多占的业主按购房价出钱,相应退给被侵占的业主,其他相关费用也按此原则处理。”杨先生说。

  开发商:要么拆除要么赔钱

  当初消防前室设计是否存在问题?这一局面如何处理?

  “侵占消防前室,纯属业主个人行为。”9月28日下午,武汉天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名王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房子设计没有问题,当初已通过规划、建管部门验收,“未曾想到会有这个后果。”

  她说,A户型业主,要么将侵占部分拆除,要么赔钱,但“A户型的业主肯定会扯皮的”。对此,该负责人称,已采取了“卡办”所有A户型两证的办法。随后,她电话通知工作人员,“近期把钱收上来,再分摊给其他业主,然后才能给他们办证。”

  但是,如果A户型业主们将钱上交,那么其门口消防前室将“不复存在”,是否留下安全隐患?王姓负责人称不会。

  律师说法:私占公摊面积违反《物权法》

  消防前室是整个楼栋的消防逃生通道,一旦被占用会带来消防安全隐患。

  “侵占者应自行拆除。”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王万雄律师解释,消防前室属全体业主公用面积,部分业主将其占为己有,不仅侵犯了其他业主权益,违反了《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更重要的是影响了消防安全。他认为,如果仅仅赔钱,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仍然会留下消防隐患,因此房管部门应进行行政干涉,消除隐患。(戴辉 朱娟娟)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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