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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土地供应率不达标者将被暂停审批建设用地

2012年10月10日 12: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太原10月10日电(赵静)10日,记者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山西省全面部署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工作,有效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对土地供应率未达标者,将通报批评并暂停其建设用地的审批。

  该厅要求,要不断提高土地供应率,对2007至2010年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率应达到85%以上,对2011年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在2012年底应达到80%以上,对2012年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年底土地供应率应达到25%以上,对土地供应率未达标的,将通报批评并暂停其建设用地的审批。

  要按照“十二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的目标,细化分解任务,逐级落实,并建立年度实施评估制度。要参照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统计局印发的《山西省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制定对各县(市、区)的考核办法,并建立奖惩措施等。

  同时,支持企业利用已有存量土地和原厂房兴办商务和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物品储运、鲜活农产品销售等服务业,鼓励用地单位利用已有土地开发地下空间和“二次开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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