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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地产商卖房歧视公积金 查!

2012年10月10日 13:45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明明是同一房源,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每平米贵200元。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日表示,购房者发现这种行为可以举报,公积金中心将与济南市建委联合予以查处。

  “十一”长假期间,记者采访了解到,济南高新舜华北路一家楼盘对商贷客户每平米有200元的优惠。也有不少楼盘对商贷客户给出9折的折扣(本报10月8日A10版报道)。

  “明明是同一房源,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贵,这种行为违反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4号)和济南市建委、公积金中心济建房【2012】1号文件精神。”针对本报的报道,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通知》规定:在本地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或现售商品房时,应当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提供便利,不得拒绝或阻碍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不得采取高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售价等手段变相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配合提供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所需有关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附带条件。

  “根据相关要求,如果购房者在买房子时发现这种行为,可拨打(0531)81959351电话举报。”该负责人说,济南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积金中心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经查实确有上述行为的开发企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将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开发商为何会阻碍公积金的贷款使用?该负责人表示,主要是开发商认为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相比于商贷回款慢,为了快速回笼资金,比较倾向商贷。此外,也与开发商与银行的某些利益驱使有关。(记者 喻雯)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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