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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棚改:211万低收入民众的“大乔迁”

2012年10月10日 15: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沈阳10月10日电题:辽宁棚改:211万低收入民众的“大乔迁”

  作者 司晓帅

  “夏天闻不到垃圾臭味,冬天不用烧煤、堵窗户缝,住在宽敞的楼房里,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今年告别棚户区、搬进新楼房的辽宁省丹东市民张桂玲这样对记者说。

  近7年来,像张桂玲一样从棚户区乔迁新居的民众,在辽宁省已有211.4万。

  辽宁省的棚户区问题由来已久,大部分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建造的简易房,主要集中在抚顺、本溪、阜新、朝阳北票等煤炭产区。据统计,到2004年底,该省有近160万人居住在棚户区,总面积达632万平方米。

  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环境卫生差……当地棚户区的居住条件十分艰苦。

  “那时候住的平房四面漏风,一到冬天就冷得要命,不光要穿着棉大衣,还得点煤炉。”如今已住上高楼的张桂玲回忆起当年居住在棚户区的岁月时,仍对穿墙而来的寒风记忆犹新。

  正是在2005年的寒冬中,当地政府开始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这个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棚改”工程让百万棚户区居民从此有了盼头。

  棚改过程中,当地执行者虽曾有过困难、遇过挫折,但多年的棚改实践还是让他们探索出一条中国式的“棚改”之路。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向学介绍说,创新的工程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让没有商业价值的棚户区土地也能在政府的操盘下成功改造。

  而在筹集资金上,“政府补一块、政策减一块、企业筹一块、个人掏一块、市场挣一块、银行贷一块、社会捐一块、单位帮一块、工程省一块”的9个“一块”棚改筹资法让资金得到有效整合。

  辽宁省抚顺市民王满红的家乡近年来陆续建起了高楼住房,但她家的收入水平却买不起一套能容下全家人的新房。“是政府的‘拆一还一’政策让我们全家圆了楼房梦。”王满红说。

  调查显示,辽宁省在棚户区居住的民众有近七成是下岗失业人员,近五成是城市低保人员。基于此,当地政府推行了王满红所说的“拆一还一”即“拆迁一平方米旧房,回迁一平方米新房,不收差价”,以及“超面积部分一般只交成本费”、“先上楼、后交费”等一系列特殊政策,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低收入群体的负担。

  经过近7年的努力,一排排崭新的高楼替代了原来的小平房、烂泥塘,曾在棚户区生活多年的当地居民陆续告别了“蜗居”生活。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0日对外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辽宁全省已累计改造棚户区2910万平方米,建设了4402万平方米回迁楼,改善了70.6万户、211.4万人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

  如今,辽宁省正借鉴“棚改”的成功经验,全面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进一步改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通过‘十一五’期间的棚户区改造和各类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建设,已有一百多万户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王向学说,预计到“十二五”期末,辽宁省完成保障性住房累计将超过200万套,全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将超过2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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