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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遗产房遇麻烦 中介还赖着不退费

2012年10月30日 12:5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房子没买成,明明是卖方的责任,为什么最后的损失要我们来承担。”10月28日,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叙述了自己的郁闷遭遇:今年9月初,李先生在21世纪嘉诚加盟店的推荐下,看中了位于佛山苑三区的一套二手房,在付过定金和中介费后,却因为房子是遗产房,因多名继承人意见不一导致房子无法过户,购房不成,中介也迟迟不肯将中介费和双倍定金全部退还给李先生。

  买方:看上一套遗产房,高高兴兴签合同

  9月上旬,李先生和妻子准备在济南买房。在网上看了一些房源信息,并接受了一些中介的推荐后,李先生看中了位于历下区佛山苑三区的一套54平米二手房。

  “向我们介绍这套房源的中介是21世纪不动产济南嘉诚加盟店。当时看过房子以后我们感觉很满意,就先向中介交了5000元购房意向金。”李先生告诉记者。

  到了9月中旬,李先生通过中介和房主见了面。李先生回忆,当时卖方来了姊妹两人。“她们说这套房子是过世的父亲留下来的,房产证产权还没有过户到她们名下。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房主也没有向我们出示房产证原件,而是出示了一份复印件。”

  “卖方说会很快把房屋产权从父亲名下过户到姊妹两人中的一人名下,然后由这个人来和我们进行房屋产权交易。”李先生表示,因为当时对方说接下来房主的产权转移很快就能进行完。同时中介也说已经看过了房产证的原件,所以李先生和妻子就没有考虑太多,随即支付了中介费10800元和1万元定金。

  卖方:继承人间有纠纷,房子过户没法办

  按照合同约定,卖方要在9月28日前办理房屋过户等事项,但李先生在等了10天后却迟迟没有动静。“当时中介和我们解释说马上就是‘十一’了,等过了国庆节在10月12日前就可以办完手续。”

  又十多天过去,到了10月12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事还是迟迟没有动静。在这种情况下,13日,李先生和卖方、中介见面就此进行了协商。

  “这次卖方来了四个人,都是房子原产权人的子女,他们告诉我因为房屋是父亲的遗产,产权属于子女共有,但现在家里除了他们外,还有其他子女不同意将房产出售,所以房子暂时没法卖了。”李先生告诉记者。

  既然房子买不成了,李先生就找到中介,希望他们能把中介费和定金都退还给自己。经过多次协商,中介最后表示,可以退还全部定金,但中介费只能退一半。

  对此,李先生很不满意,“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卖方违约,要把定金双倍返还给我们,而且如果买卖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该由违约方承担中介的佣金。现在除了不能拿回全部佣金和双倍定金外,还要我们倒贴一部分,凭什么啊?”

  中介:情况属实,建议李先生起诉卖方

  10月28日,记者来到位于佛山苑的21世纪不动产济南嘉诚加盟店对李先生所说的情况进行核实。店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李先生和其妻子所说的情况确实存在。

  “这件事我们也是受害者,当时签三方合同的时候,卖方说得好好的,可以过户,哪能想到后来出现这种事。”一名李姓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出了些问题,但房主没说过不卖房子。

  对此,李先生认为,按照合同要在9月28日之前进行房产证过户,但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实际上已经违反了合同规定。”

  对于双方目前出现的僵持局面,中介的工作人员表示,李先生最好去起诉卖方,把卖方应付的中介费用拿回来。他们拿到这笔钱以后,才可以把收取买方的佣金都退还。

  律师:中介无权扣留李先生的佣金

  “中介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在推荐房源的过程中有义务对房源信息进行核实,确保其没有瑕疵。”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马立武律师认为,遗产房本身并不是问题,但中介应该确认房屋产权在遗产变更过程中不会出现纠纷。

  马立武律师表示,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从签订三方协议买方缴纳佣金开始,就意味着中介的服务要贯穿整个房屋买卖过程的始终。但事实上,买方取得房屋产权的目标并没有实现,而造成合同没有履行的原因也并不在买方身上。因此中介并没有权利扣留买方的佣金。(记者 任志方)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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