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村委会“合谋”骗取征地补偿款 村主任被判14年

2013年03月20日 17:3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20日从广东省从化市人民法院了解到,广东从化市太平镇神岗村村委会主任利钜东、村委书记利活权、村副主任利锐滔等7人,被法院以受贿罪、诈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3个月至6个月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0月1日至2005年3月,利钜东在未办理《广东省征占用林地使用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擅自改变位于从化市鳌头镇岭南村步美自然村经济合作联社约13.8亩农用地(其中基本农田8.3亩,果园5.5亩)的用途用于建厂房。2005年6月7日从化市林业局对其作出行政罚款并处限期一年内恢复林地原状的行政处罚,但至今仍未对该林地恢复原状,并从被处罚之日起继续加建厂房。

  为在房地产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获取更多利益,2011年11月,利钜东纠合利锐滔、利活权等人,虚构果树197棵,并伪造村民的签名,骗取广州市从化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果树补偿款共计约98500元。案发后,被告人利钜东、利锐滔、利活权等人共退赃31500元。

  2010年至2011年,利钜东还利用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神岗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生态文明村建设等工程中,向工程承包方利某洲索取好处费共计约3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利钜东犯受贿罪、诈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30000元,并处罚金6000元。利活权、利锐滔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其余被告人被判处2年5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记者 毛一竹)

【编辑:张玉玺】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