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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房产交易中心查档费降了5元 具体数额地方定

2013年06月21日 14:0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有市民向南方日报记者报料,自己在房产交易中心查档,被告知需缴纳45元查档费,但此前他的一些朋友都是缴纳50元。他到网上查询还发现,各地对这项费用的收取标准不同,这项收费到底该不该收,具体要收多少,有没有一个标准呢?

  查档费各地不同

  记者看到市民出示的发票显示,查档费的规范名称应该是“利用档案服务费”,费用数额为45元。该市民告诉记者,自己在网上查找过相关信息,深圳根本不收取该项费用,而其他地方收取的价格一般为50元,惠州则是45元。

  该市民告诉记者,因为有发票,这肯定不是乱收费。但是,查档费究竟应该是多少,是有具体规定呢,还是各地随意确定?

  就此问题,记者了解到,省内的一些城市,例如梅州查档费用每次50元,广州每次需要40元。深圳目前已经不再收费。而在省外,如广西南宁的查档费用是每次60元。可见,这项收费的确在各地有一定的差异。

  市民质疑收费高

  有过查档经历的市民告诉记者,查档就是电脑鼠标一点不到一分钟时间打印出一张纸,这样就要收四五十元,明显偏贵。

  此外,每次查档都只能使用一次,此前,还有市民曾出现过直接缴纳100元查询两次的情况。

  目前市民查档,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证明自己是首次购房,要证明首套房就必须到房管局查档开证明。而按照规定,到房管局查档就必须交查档费每次45元。

  有市民吐槽,被迫要去缴费45元查档证明自己是首次购房,目的是为了享受办证减免。这个政策的逻辑是不合理的,本该是好事情的办证费减免,却又把人推向另一个收费渠道。让利于民却要再为此另外缴纳查档费每次50元,实在不妥。假设测算,惠州每年1万套首次购房,市民享受办证减免费就要缴纳50万元查档费。

  在外地,该项收费同样让市民颇为不解。广州就有媒体质疑一张A4纸大小的“无房证明”要收费40元。而在珠海,去年4月份因大多数珠海市民认为房管局收取这类费用不合理,向珠海市物价局投诉,相关部门规定从2012年7月1日开始不再收取类似“无房证明”的简单信息格式化查档费。

  在惠州网络问政平台上,一直有市民对这项收费提出质疑,但得到的答复多是“利用档案服务费”是经过物价局核定的。

  具体数额地方定

  就查档费的问题,记者以市民身份咨询了房管局,对方表示,该项收费是经过物价局核定的,开具正规发票,不属于乱收费。至于具体数额,几个月之前就已经调整了,但为何出现变动,需要找物价部门了解。

  记者随后联系到物价局收费管理科,对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省里规定,这项费用是可以收取的,市民所说的45元是指150平方米以内的房屋,此前省里规定查档费用不能超过每次50元,物价局此前的收费标准是10—50元,只是一个范围,但一直按照每宗50元的标准收费。

  今年上半年,惠州物价部门对具体收费的数字进行了确定,出于适当减轻市民负担的考虑,这一数字最终确定为每宗45元。

  对于深圳查档不用收取任何费用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深圳的情况他们并不了解,但不排除有条件的城市为市民“埋单”。

  记者了解到,根据建设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第十七条,“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查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而记者查询也发现,此前,惠州物价部门根据惠价[1999]135号和粤价[1999]93号的规定,利用城建档案服务费出具证明材料,150平方米以内(含150平方米)收费为10—50元;151—800平方米收费不超过300元;801平方米以上收费不超过400元。

  该收费标准的确仅仅给出了一个收费的范围,没有明确的数字,而此前也是根据最高数字在收取费用。

  而今年3月物价部门一份新的城建档案服务收费标准中,明确了具体费用。根据惠价[2013]71号和粤价[1999]93号的规定,利用城建档案服务费出具证明材料,150平方米以内(含150平方米)收费为45元;151—800平方米收费为250元;801平方米以上收费为350元。

  惠州市民的购房面积多在150平方米以下,对于市民而言,查档费降了5元,他们又有何感想呢?市民林先生告诉记者,对于购房者而言,首套房省掉的契税肯定不止50元,市民关心的不只是收多少钱,而是这项收费是否合理。

  记者 聂金钊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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