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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执行楼堂馆所"停建令"应重点盯防"马甲"

2013年07月25日 15:0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扩建楼堂馆所;停止迁建、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7月24日《北京晨报》)

  应该说,禁令之下,地方政府是不敢顶风上马楼堂馆所项目的。然而,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地方为了逃避监督,便热衷于“打擦边球”,给已建、在建或拟建的楼堂馆所项目披上五花八门的“马甲”,因此,执行“停建令”,开展专项治理,应重点盯防和识破披着“马甲”的楼堂馆所。

  违规兴建楼堂馆所,在各地非常普遍。比如,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有贫困县兴建和装修豪华办公楼的新闻见诸报端,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此外,各种以“业务用房”、“培训中心”、“办事大厅”为名规避监管的楼堂馆所,宛如割不完的韭菜,在各地生长,楼堂馆所的“大门”屡封屡开。

  在今年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约法三章”,其中一条就是“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无论是李克强总理的“约法三章”,还是两办“停建通知”,实际上已经关闭了建设楼堂馆所的“大门”。因此,各地应在提高执行力上下工夫,要善于识破披着“马甲”的楼堂馆所,并予以重点问责。同时,应强化和创新监管方式,政府性投资应通过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均可获取依法公开的相关信息;在这样的监督下,楼堂馆所要想避开公众和舆论的监督,将难上加难。特别是,不妨推广长沙做法,搭建办公用房统筹管理平台,采取资产产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方式,把全额拨款单位的经营性不动产,全部移交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以此严控楼堂馆所建设。

  汪昌莲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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