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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卖家名下有两套房 中介成被告

2013年08月02日 13:51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实习记者 孙宏阳)任女士今年3月份通过中介公司欲购买吴女士名下一套房屋。签合同前,中介公司与吴女士故意隐瞒了名下有两套房的情况,导致任女士多缴20%的税款,任女士将吴女士与中介公司一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近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任女士诉称,今年3月16日,她通过链家地产的居间服务与业主吴女士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其名下一套价值245万元的房屋,所有税费由任女士缴纳。但在签合同前,中介和业主均告知任女士,涉案房屋是吴女士名下惟一满五年住房。“国五条”出台后,任女士与业主吴女士进行过户手续时才发现,对方名下有两套房,任女士需多缴纳20%的税款。她将中介和吴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连带赔偿损失共计42.4万元。

    吴女士在法庭上一再强调,曾明确告知链家自己名下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为回迁房,但没有房本。吴女士说,她当时得知“国五条”即将出台,多次催促链家在4月份前完成交易,自己也在积极按合同履行义务,不存在过错,并提出反诉,要求原告继续履行购买合同。

    链家地产辩称,中介不具备购房的主体地位,买家要求中介承担连带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要求另案处理。链家地产表示,吴女士没有明确自己有两套房的房本,他们通过网站审核,证明吴女士欲出售的这套房产确为其名下惟一满5年的房产。但对于这个证明,吴女士称不是通过丰台建委系统正规合法途径取得,对此不认可。

    “我认为是链家地产故意隐瞒信息,诱骗交易,我也挺替买主小两口着急的。”庭审结束后,吴女士说。吴女士当庭表示不同意调解,此案未当庭宣判。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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