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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投票有"猫腻" 业主把业委会和物业一起告了

2013年08月22日 14:20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小区是我家,为了保护我的家园,我决定走上法庭维护自己的权利。”昨天,坐在江宁法院的原告席上,唐先生以此表达自己的决心。作为江宁区市政天元城小区的一名业主,他认为有关小区的多项决议上,投票等相关程序都有问题,日前他将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一同告上了法庭。通讯员江研现代快报记者刘旌

  业主:临时物业“转正”不合规

  “这家物业公司‘身份’有问题。”唐先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去年4月,他们小区原来的物业公司提前终止合同,当时业委会就和现在这家物业公司签订了3个月的临时托管协议。其间,物业公司擅自破坏小区内的共有道路、绿化等,对此,业委会没有履行监督义务。

  去年9月,业委会开始征集业主是否同意与这家物业公司签约。“但当时参与投票的居民,并没有达到‘双过半’标准。”按理说,接下来就该进入招标流程了。

  然而,让他意外的是,业委会后来又让这家物业公司自己搞了一次调查,一天找了近千户没投票的业主征集意见,最终公布了调查结果,根据这个结果,有过半的业主同意签约。他认为,这个结果是被篡改的。因此临时托管转正程序也不合规。

  第二个问题有关业委会的几项决议。目前,他们小区的会所里,有三处用房被用作开超市、餐饮店和培训机构。“在投票中,计票规则、唱票时间地点等,都没公示。”他对投票的公正性深感怀疑。最后是维修基金问题。据他所了解,业委会已经申请动用这笔钱,但他认为,在前期的投票程序并不公平、公开、公正。

  “法院应撤销业主大会与这家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还应确定其他几项决议是无效的。”唐先生说。

  被告:投票符合法定程序

  “原告作为一名业主,能积极参与到小区事务中来,我表示赞许。”该小区业委会相关人士表示,但他认为唐先生有很多说法是没有依据的。业委会的相关决议都是通过程序的,也都获得了半数以上居民的同意。

  还有维修基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想动用这笔钱很难。”以上人士强调,他们并没有就此作出决议,更谈不上要用这笔钱。

  在庭审中,业委会代表坦言,也许由于专业性的缺乏,在有些工作上可能有一定的瑕疵,但整体来说都是符合法定程序的。“我们参与业委会工作,本身就是想为广大居民做点实事,而不是为了私利。”

  该小区物业方则表示,在被选为小区的物业公司前的投票过程中,起初确实有1000多户业主没有参与投票,也正因此,他们后来进行了补充投票,最终的结果也表明已达到了“双过半”标准。对于会所那三处用房,主要是由物业的员工在经营,取得的纯利润,他们会将大部分返还给广大业主。

  昨天的庭审持续了近4个小时,双方就许多细节展开辩论,由于案情比较复杂,且双方对部分证据有疑义,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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