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首倡者:200万房子参保每月可得1万
2013年09月25日 11:17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国务院日前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记者专访了最早提出在中国引进这个保险产品的建议者、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
孟晓苏称,这种保险对于投保老年居民的好处很明显:它可以有效解除老年人对生活没有保障的担心,实行遗产税后,还可以依法避税。根据国外标准的“抵押式以房养老”计算:如果老人以评估价值500万元的房屋参保,每月大约可得到2.6万元;如果老人以评估价值200万元的房屋参保,每月大约可得到1万元。
应当说明,一旦投保人与寿险公司订立了有效合同并执行,不管投保人的实际寿命为多长,保险公司一律要按月付款;同理,不管投保人的实际寿命为多短,一律应由保险公司收回房产,进行销售或拍卖。中国经济周刊
【编辑:张玉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