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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世茂香槟湖“伪开盘” 违规收取大额认筹金

2013年12月05日 14:5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12月3日市民张先生(化名)向新华网记者反映,他9月24日在世茂香槟湖交了14万元的购房认筹金,但是开发商直到现在都还没和他签合同。

  张先生说,交钱时对方承诺10月就能签合同,结果拖了两个多月仍未签。通过多方查询张先生最终了解到至今未签合同的原因。 “原来我们买的7#楼到现在还没有销售许可证!”

  随后记者致电常州市新北区房管局,得到的答复是世茂香槟湖三期7#、8#楼的确并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世茂香槟湖送去的材料目前还在审查中。

世茂香槟湖开出的认筹金收据

张先生出示与世茂香槟湖签订的认筹意向书

  以优惠为由违规收取大额认筹金

  据张先生介绍,销售人员通知他9月24日7#楼正式“开盘”,他是当天到世茂香槟湖售楼处交的钱,销售人员告诉他交房款的20%能享受额外1%-2%的优惠,钱交的越多优惠相对也越多。张先生当即交了14万,得到一张临时开出的普通收据和认筹意向书。

  “而且本来也是说10月份就能签合同了,所以提前交20%也不算什么”,张先生说,“当天售楼处很多人,听说有的还交了全款。”

  据新华网记者了解,世茂香槟湖销售三期7#楼共31层,分甲乙单元,每层共6户。9月24日,世茂香槟湖开放了其中的三分之二房源,即124套商品房。

  12月3日记者致电世茂香槟湖售楼处咨询时,置业顾问告诉记者目前7#楼房源已经所剩不多。按此推测,世茂香槟湖仅一栋楼违规收取的认筹金就可能近2000万。

  “销售业绩第一、世茂前10月超额达成全年目标……”近期世茂陆续发出动态。不知道违规收取的费用是否也为其销售目标完成贡献了一份力量?

  违规行为未停开发商拒绝回应

  事实上,世茂香槟湖在其广告中仍在高调宣称“7#、8#楼火爆认筹中办卡5千抵2万”。

  新华网记者致电世茂香槟湖策划经理韩城询问,“7#楼我们收了诚意金,还没有开盘,这个很正常的呀,诚意金我们可以退的啊!”当记者问及是否9月份收了诚意金到现在还没有和业主签约时,韩城纠正记者说:“诚意金和签约是两个概念!”便直接挂断了记者电话。

  12月3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世茂集团苏沪区营销总监沈阳的电话均无结果,对方或不接电话,偶尔接通也以正在开会为由直接挂断。下午5点多,世茂香槟湖韩城给新华网发来短信,要求记者“不要再打电话给集团沈总。”

  律师:开发商违法买受人可要求赔偿

  记者电话采访了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李立平律师。李立平告诉记者,如果开发商在没有领取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诚意金,总金额超过500万即涉嫌违法集资;开发商向业主承诺签合同的时间而并未兑现实际也构成了欺诈。

  李立平说,开发商违规收取的大量房款一般分为两种性质。如果房款性质是定金,买受人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如果房款性质是诚意金,买受人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并支付利息(利息按当时银行利率标准)。

  李立平提醒购房者,买房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开发商是否具备所售房源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些都影响将来业主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正当性。”

  新北区房管局负责人告诉新华网记者,常州市有文件明确规定开发商不得在未领取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诚意金或购房款。该负责人说,如果开发商有涉嫌违规销售的行为,业主首先要到房管局举报,配合提供收款依据,房管局具体查办。

  上述负责人同时强调,未签合同不存在退房,开发商要按业主要求退还诚意金,房管局也会按规定对开发商进行处罚。针对房管局将进行的调查和具体处罚方式,新华网将进一步跟进报道。(新华房产调查 记者 李荣)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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