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鱼塘变厂房 汉阳征地负责人骗领600余万拆迁款

2013年12月05日 16:54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汉阳区南太子湖征地拆迁负责人、征地所在街道副主任与社会人员虚构拆迁房屋建筑面积4000余平米,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600余万元。昨天,记者从汉阳检察院获悉,这起案例将通过视频直播向全国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

  Google地图搜出真相

  去年年初,有举报人反映南太子湖拆迁工程中有人弄虚作假,骗取拆迁补偿。武汉市和汉阳区两级检察院派出侦查人员联合展开调查。

  武汉市水务集团在汉阳南太子湖征用了一片土地,用于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在该工程征地前,环湖公司提供了评估报告,证明该公司在此租赁土地建设了4000多平米的厂房。

  评估报告通过了,街道办也认可,为什么会有人举报?为了弄清真相,侦查员想到了Google地图。通过查找该卫星地图的历史记录,出乎意料的是,4000多平米的厂房只不过是一片鱼塘。

  虚构材料骗领600余万

  原来,2007年,赵某担任武汉市水务集团基建办公室征地拆迁科副科长,当时正负责南太子湖项目征地拆迁。他的老同事、从水务集团离职的蒋某,获知这一信息立即赶在征地前,找到南太子湖公司要求租用土地,注册了环湖公司准备种房子牟利。但这个想法没能成为现实。为了达到目的,蒋某又想到虚构评估材料,骗取拆迁款。为此,他找到了江堤街街道办副主任余某,两人一拍即合。

  2007年11月,在余某的张罗下,征地拆迁协调会最终确定:排水公司所征用的南太子湖公司土地征地费为4000余万元;对于环湖公司已拆除的房屋补偿费用为600余万元。

  会后,赵某利用职务便利,以蒋某提供的虚假评估报告以及余某提供的《拆迁房屋明细表》等虚假证明材料为依据,虚列拆迁房屋建筑面积4650余平米,共同骗取拆迁补偿款600余万元。

【编辑:张玉玺】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