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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购房"潜规则":50万买房 要交5万"办证费"

2013年12月18日 09:3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购房时向房产商支付一笔远超有关部门税费标准的高额“办证费”,已经成为雷州房产界公开的“秘密”。这笔高额“办证费”约占合同房款的10%以上。

  雷州市房管和地税部门称,他们按规定只向购买首套房者收取房款1%~3%的契税、0.05%的印花税、3元/平方米的交易费、80元的权属登记费及10元/本的房产证工本费。

  记者调查发现,雷州大多数买房者交付的“办证费”额度占房款的10%~18%,而同期在湛江市其他县区的购房者,委托房产商代办房产证的费用额度最高为5%。

  按照雷州较好地段的一套大户型房子价格50万元计算,购房者至少要交5万元的“办证费”。

  地税部门:

  将对开发商全面核查

  去年在雷州城区买了一套房的陈先生表示,这“办证费”并非购房者与房产商签订购房合同后才加收的费用,而是在签合同前,房产商便如实告知了。购房者大多认为这不存在欺诈。

  事实上,“提高房价+规范‘办证费’”与“不提房价+高额‘办证费’”这两大售楼模式对购房者而言支出是一样的。那么为何雷州的房产商多选择后者而抛弃更规范的前者呢?

  一名不愿具名的房地产会计师透露,两种模式对房地产商的利益有不同影响。以企业所得税为例,如果把“办证费”收入列入到提交各部门的合同原始资料中,并得到有关部门许可不列入计征金额的,便属于合理避税。如果通过不列入财务提交资料的预售意向、补充协议等“阴阳合同”模式,隐瞒这部分收入,则有蓄意逃税的嫌疑。

  对此,雷州市地税部门表示,将对商品房开发企业进行全面核查,不断加大对非法避税行为,尤其是借以代收税款名义进行收费行为的打击力度。核实发现存在变相收取价外涉税收费事实的,如属变相逃避缴纳税款的,则依法进行追缴和处罚。(记者关家玉)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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