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实现“人的城镇化”配套政策至关重要

2013年12月18日 09:52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城镇化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未来发展的新动力和战略性选择的方向。日前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了推进城镇化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了当前城镇化工作的着力点和推进城镇化的具体部署。会议充分体现了对城镇化认识的最新理论成果,全面而深刻。

  本次会议提出了六项任务,其中第一条就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强调“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从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要求来看,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解决的办法是“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

  事实上,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城镇化之所以近年来才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这是因为,城镇化在经历了一个由自发到自觉的发展过程之后,我们对城镇化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由简单片面到全面深刻的提升过程。

  三十多年的城镇化道路使我们终于认识到了人的城镇化的重要性。可以说,离开了人的有机融入,城镇化不可能带来长期持久的社会繁荣,也不可能有和谐稳定的现代化建设的良好环境。新型城镇化意味着社会更加公平,公共财政不仅仅只用在一小部分人身上,而要惠及更多的人,包括广大转换身份之后的“农民工”们。

  回顾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历史,我们会发现,在到目前为止的旧的城镇化历程中,我们走的是一条以消耗大量资源为前提的粗放型城镇化道路。一方面,城镇迅速扩张,耕地急遽减少,大量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市,成为新的产业工人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而另一方面,这些离乡的农民成为“农民工”后,长期生活在城市的边缘,无法转换身份。他们没有户籍,没有低保,不能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甚至还有可能遭遇欠薪的厄运——这是很不公平的。

  好在这种现象正在改变。在城镇化过程中,我们逐渐认识到,新型城镇化不再是简单地“造城”或者简单的让农民进城,而是让城镇吸纳更多的人,并让这些被吸纳的人和我们一样,能够把城镇作为他们新的家园,快乐幸福地生活。

  近年来,农民工的不平等生存状况已经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得到改善,新的户籍政策将惠及这部分人群。然而,户籍制度的改革只是一个开始,要彻底解决他们的困难还要有更多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如:就业能力的培养、社保、子女教育等。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就是要按照因地制宜、分布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新型城镇化要找准着力点,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入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注重中西部地区城镇化。要实行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加强中西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引导产业转移。要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和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努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明年是城镇化的起步之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日前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曾表示,必须开好头、起好步。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推动城镇化规划实施,出台配套政策,编制配套规划,开展试点示范,完善基础设施等工作。发展改革委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出台户籍、土地、资金、住房、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研究推出促进中小城市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发展的支持政策。

  而当政策制定之后,地方政府的作用将十分关键。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如何才能保证不跑题、不走样,做到既因地制宜有所创新,又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既积极进取,又稳妥扎实?相信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选择将为广大城乡居民带来更多福祉,为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