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无房 可享受首套公积金贷款政策吗?
2013年12月20日 14:5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李文慧
Q 网友“笑柄七号”:请问如果夫妻双方都购买了公积金,现在双方名下都没房产也从未做过房贷,但有一方七八年前提取过公积金。请问这种情况能享受首套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吗?
A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据此,《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发放贷款,而且规定以“购买”为界线,而不以“拥有”为界线。因此把购买后的房产出售,并不能改变“购买”并曾以购房为由提取公积金的事实。
【编辑:张慧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