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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深房价同比涨20% 调控问责制遭遇软执行

2014年01月06日 07:1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北上广深同比涨幅高达20%,26个主要城市涨幅超10%,69个城市房价上涨……”2013年全国房价涨声一片,这与年初各地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相差甚远。

  业内人士指出,调控难以触及地方土地财政,也就难以控制住房价。房价调控目标难以实现,严厉问责不能落空。

  2013年,中国楼市迎来了2009年之后的又一次“爆发”。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一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已连续3个月同比涨幅在20%以上;厦门、南京、西安、武汉等26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10%。

  国务院2013年初出台的“国五条”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迫于房价调控目标的压力,2013年第四季度以来,多个城市集体发力进行调控升级。然而“综合数据来看,四个一线城市完成房价调控目标几乎不可能;房价涨幅超过10%的城市完成目标希望渺茫;还有23个涨幅在8%-10%之间的城市完成年度调控任务的难度同样非常大。”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指出。

  业内人士表示,调控难以触及地方政府的根本利益———土地财政,也就难以控制住房价。中原地产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主要的40个城市,土地成交额高达14707亿元,同比2012年上涨45%。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全面创造年度土地成交新记录。

  “一面是政府高喊‘严控房价’,另一面却是‘放任’土地市场成交火爆,暴露的恰是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于依赖。”张大伟表示,房价与地价总是相互影响。在楼市火爆的时候,地方政府更愿意多卖地,而缺乏真正控制房价的动力。目前看来,房价控制目标集体不达标将成必然。

  “房价调控目标难以实现,严厉问责不能落空。”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市场总监李国政表示,问责制的权威性受到挑战,势必将削弱调控政策的影响力。购房者不仅对“屡调屡涨”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失去信心,甚至也会质疑楼市长效调控机制。不少分析人士指出,房地产作为支柱行业的地位,也决定了问责制落实的难度,“如何问责,谁来问责,对谁问责”等都会遭遇“软执行”。

  经济学者马光远表示,房价调控目标是政府对于百姓的“承诺”,没有完成目标而“爽约”,蒙混过关只会丧失公信力。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表示,着眼未来,调控方式上会有所变化,以目标控制为手段的调控方式将会逐步淡化。2014年,应加快推动土地制度改革、房产税扩容等,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出台令人期待。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表示,中央对房地产市场的态度将由需求管理转向供给管理,下一步既要增加供给,又要释放存量。“楼市调控的任务和责任应下沉给地方,对个别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适时约谈,共同寻找房价上涨过快的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办法。”(记者 孔祥鑫 徐海波)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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