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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44户“享受者”退出廉租住房

2014年01月20日 13:57 来源:光明网 参与互动(0)

    享受了5年廉租住房的缪某一家,2013年被柯桥区房管处查到当年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了一套近90平方米的房子。根据规定,缪某失去了住房保障资格,应退出廉租住房。

    原来,2008年的时候,缪某和丈夫都没有工作,孩子又只有13岁,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当时,缪某一家被民政部门列入了低保对象。因为没有房子,全家租住公房,享受着租金减免和货币补贴两项优厚待遇。然而,去年下半年有关部门在核查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财产状况时,发现缪某名下有一套住房,经调查原来是其父母的遗产,而且过户手续齐全。如此一来,缪某现有住房面积超过了住房保障条件。

    与缪某类似,因住房保障条件发生变化,柯桥区去年有5户家庭退出了廉租住房,15户家庭被调整了保障标准。

    据了解,柯桥区房管处每年通过资料查阅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办法,对住房保障对象进行年审。到2013年12月为止,累计有44户保障对象退出了廉租住房,20人退出了人才租赁住房。

    自身条件变好了,应退出保障性住房;应该享受保障的,也一个不能落下。从外地嫁到柯岩的郝某,与丈夫离婚后一个人生活,靠做家政服务维持生计,收入低于1560元/月(即3倍低保线)。2013年2月,她的廉租住房申请提交到柯桥区房管处。仅仅过了两个月,她的申请就被核准了。如今,她已搬入聚贤花苑一套50平方米左右的廉租住房,生活压力大大减轻。

    记者从柯桥区房管处获悉,为让每一个保障对象“住有所居”,柯桥区实施廉租住房、人才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三合一”的住房保障制度。目前,柯桥区有三批公租房正在抓紧建设(装修)。位于柯桥区万达广场后面的保障性住房K-17地块,已完成主体结构,预计2014年上半年就可以交付使用,可提供1314套房源;以购代建的936套公租房,目前已完成装修138套。此外,还有350套配建公租房将于2014年开工。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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