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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正酝酿出台物业应急维修管理办法

2014年01月26日 15:20 来源:中国吉林网 参与互动(0)

  相信很多人对物业维修基金这个词并不陌生,但对如何使用、提取却不是很清楚。

  在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会议议案组收到了三份与物业维修资金相关的建议。日前,记者联系了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对于物业维修基金怎么存、怎么用、遇紧急情况怎么办等情况进行了采访。据悉,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出台应急维修管理办法。

  目前现状:多数“卡”在业主签字环节

  据了解,《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在2011年进行了重新修订,其中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彻底转变了维修资金的缴存方式,确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先代交,然后由其向房屋买受人收取”的新模式。那么,要使用这笔资金需要怎样的程序呢?据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要用这笔资金总共为四步:先申请,然后勘查、公示,再经过业主表决。

  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应当经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表决,在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时,即为表决通过。最后,核实划转。

  记者从吉林省东兴物业管理公司了解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使用物业维修资金最难的是由本栋楼三分之二业主签字确认通过。

  代表建议:可否改由政府有关部门鉴定此次两会,省人大代表田金运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解决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难的建议》,田金运谈到,“住房维修基金相当于房屋的‘养老金’,应该方便市民使用。”他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解决物业维修基金申请审批手续繁琐,房屋过保项目维修难的问题。

  田金运建议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社区启动大会表决票的形式,对申请维修基金进行表决,并进行15天公示张榜告知,由社区及业主委员会全程监督。15天后,如有三分之二业主反对,视为无效;如无三分之二的业主反对,视为申请维修基金顺利通过。但到表决签字的环节,除顶层住户外其余业主很少有签字同意的,这就造成了前期申请环节人力及资金(第三方维修方案的审价)的浪费,最主要的还是顶层业主的居住困难得不到解决,或建议改为由政府有关部门鉴定同意后即可使用该物业房屋维修资金。

  省人大代表蒙宣村、省人大代表姜伟也提出了相关方面的建议。

  部门举措:酝酿出台物业应急维修管理办法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总结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以往的申请使用情况,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要特别注意以下三个环节的工作:一是,首次使用该资金的小区,必须开设业主大会账户,而其前提条件是把该小区的楼栋数、基础设施情况、住户基本情况以及每家每户的房屋面积等信息收集齐全;二是,对小区哪些部位需要维修、如何编制预算、确定施工单位、竣工决算验收等一系列复杂问题进行先期整理统筹;三是,动用该资金须经其列支范围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

  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在《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遇到突发情况时的一些规定在操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关于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和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紧急情况如何来界定,先维修后清算难补手续等。因此,目前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出台物业应急维修的管理办法。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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