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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婚后夫妻可共同还贷

2014年02月17日 13:51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两年前,还是单身的冯先生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两居室,每月还贷3000多元。去年结婚后,妻子主动提出用自己的公积金帮忙还房贷,以减轻丈夫的经济压力。“能否申请共同还贷,如果可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昨日,冯先生致电本报“连廊热线”。

  记者向武汉公积金中心咨询,相关负责人表示,夫妻申请共同还贷属于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它是指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通过签订《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授权书》的方式,授权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一次或每年一次扣划其住房公积金存款,用以直接归还公积金贷款。

  具体而言,就是当借款人由未婚变为已婚或再婚后,配偶信息发生变化时,配偶公积金存款可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在办理委托划扣还贷前,借款人及配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共同前往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信息变更。如借款人不能亲自办理,应出具同意配偶办理信息变更的书面授权委托,待贷款信息变更后,再按委托扣划还贷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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