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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秀城等12个小区:房管局喊你们去领房产证

2014年03月10日 11:33 来源:济南时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本报对“3万本房产证无人领”一事进行报道。从当前的房产证积压情况看,一半以上的房产证都是新建成片小区的,其中主要原因是开发商不及时交办证费用,致使购房者无法领取房产证。但记者了解到,有12个大型新小区,开发商已经交上相关费用,产权人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7 日,记者在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发证科库房看到,钢制的材料架子上整整齐齐地排满了待发房产证资料袋。很多架子上都标注了小区的名字和房产证代码。“一些新建小区的房产证滞留在这儿。”一发证工作人员指着其中的一排架子说。记者看到,架子上共有4排位置都标注了“领秀城”字样,有两三百个证件。

  发证工作人员提醒,领秀城、诚基中心、万豪中心、名士豪庭、中海·紫御东郡、阳光100小区、发祥福邸、绿地新城、恒大名都、钢城新苑、路劲·御景城、重汽·翡翠郡等小区的房产证都办理好了,开发商已经交上相关费用,但是不少产权人的电话打不通,致使联络不畅、房产证“积压严重”,请相关市民尽快领取。

  “沉睡”12年的房产证昨天被领走啦

  日前,记者自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历下区的张女士在看了报道后,将自己留存在房管局12年的房产证领走了。

  “就是报道见报的6号,我们终于发出去一张在库房里‘躺’了12年的房产证。”7日,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发证科工作人员李女士告诉记者,这个房产证的主人姓张,家住历下区,房产证标注的地址是历下区明湖小区的一套房产。房主张女士在2002年用该房产证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按照相关政策房产证原件被留存检查。但是等到房屋抵押登记业务办完之后,张女士一直没有取回,因此房产证就被保管在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发证科的库房里,一呆12年。

  是忘记取回还是有什么其他原因?记者试图通过电话联系张女士,但是12年前留存的固定电话根本联系不上张女士。“联系方式更换或者办理时根本就没有留存正确的联系方式,正是房产证办好了或者相关抵押业务办理完毕后,我们无法联系到产权人的一个主要原因。”发证科工作人员表示。

  房管部门提醒市民,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要留存真实准确的手机号码,便于登记完成后房管部门短信通知。如果房产证办理过程中,产权人更换手机号导致通知短信无法及时收到,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531-82077114进行办证进度查询。(记者张晓莉)

  提个醒:办完抵押,房产证原件可拿回家了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根据国家规定,房地产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即使签订了抵押合同,经过了抵押合同公证,也起不到担保作用。所以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应在签订抵押合同后即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

  记者了解到,房地产抵押登记时,一般需要用到房产证原件。不过在具体操作中,把房产证原件交给登记部门后,不少市民以为抵押贷款后房产证不能自己拿回,这是一个误区。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取回他项权证,市民则需要去登记部门领回房产证,不是放在银行,也不是放在房管局。自3月6日起,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业务时,受理环节申请人提交房产证后,工作人员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原件即时返还申请人。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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