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京津冀等新增建设用地受控

2014年03月20日 07:4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北京3月19日讯 记者胡建辉在国新办今天上午举行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新闻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表示,在促进和推进城镇化发展过程当中,要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今年重点控制东部地区,尤其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城市群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王世元说,在促进和推进城镇化发展过程当中,要将保护耕地作为城镇化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原则。他说,当下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多规合一”的试点,也就是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空间上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这个《规划》就是底盘,将资源生态、基本农田、城市边界这三个底盘画出来,将红线划出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确实需要发展的,要按照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市的布局来发展,这样既有利于保护优质耕地,也能够起到生态保护的功能。下一步,我们要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014年我们跟发改委商量,可能这个年度计划指标要有所下降,重点控制东部地区,尤其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城市群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我们还要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把这个制度进一步完善起来。还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占补平衡制度,加强高标准的基本农田建设。通过以上工作,无论是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现有耕地数量和质量基本稳定都会产生积极的效果。

    王世元强调,对于集体土地,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农民权益,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来入市,同时要在完善征地制度、宅基地使用制度等方面,提出改革的政策措施。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