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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问答:不缴存公积金会有哪些处罚

2014年03月24日 13:35 来源:北方网 参与互动(0)

  不缴存公积金有何处罚?

  提问: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吗?不交会有什么处罚?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回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由此可见,为在职职工缴存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

  此外,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责任。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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