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没有房产税成公寓宣传噱头 专家称应理性购买

2014年04月08日 19:01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推进,房产税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近日,记者发现,一些公寓的开发商也对此做起文章,没有房产税成为他们对外宣传的噱头。

  “最近有没有买房的需要,看一下这座公寓吧!”5日,在莱山区佳世客超市门口,一些楼盘工作人员在散发传单。其中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与普通住宅相比,他们的公寓最大的优势和卖点就是将来不会有房产税,非常适合投资使用。

  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国家正在推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这也意味着不久的将来,将会征收房产税,这势必会加重房产投资者的负担,而如果购买公寓则不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的公寓属于商业用地,按照现在的法规,不会征收房产税。”这位工作人员说,目前,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这算是一个漏洞。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几处公寓楼盘,不少都抛出了没有房产税的诱人承诺。

  不征房产税,开发商宣传得很诱人,但对于刚性需求的市民来说并不买账。“尽管公寓的价格相对较低,但私密性较差,使用年限短,有些公寓还得按照商业用电交电费。”市民小谢说。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住宅和公寓有很多不同,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而公寓则根据自身的使用性质不同,又分多种,使用年限也不同,有的70年,有的50年,有的则只有40年。另外,在水电费上,也存在不同,住宅执行的是民用标准,居住型公寓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参照住宅有关规定办理,水电费同普通住宅一样按民用计算,但混合型公寓、酒店型公寓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参照住宅的有关规定办理,水电费按商用计算。

  “购买时,市民一定要分清两者的区别,并询问好使用年限。”该业内人士提醒,购买时一定要理性和谨慎。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