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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进一步加强住宅性能认定管理

2014年04月24日 15:53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盟市进一步加强住宅性能认定工作,建立健全住宅性能认定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该厅明确了覆盖范围及工作程序,实行分级管理,要求商品住宅项目实行住宅性能认定申报制度,各盟市应在每年年初上报住宅性能认定项目计划。该厅指出,住宅性能认定机构应在住宅项目设计阶段介入,并将住宅性能认定列入每年房地产开发企业业绩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商品住宅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住宅性能认定的规定,凡开发的住宅项目,预售时必须出具项目通过住宅性能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此外,还要完善管理程序,建立专家库。

  王会婷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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