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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安县房管局成立房产公司 称为解决职工工资

2014年05月09日 07:31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据新华社郑州5月8日电 (记者李丽静)近日,网上传出河南省新安县房管局成立一家“洛阳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介入当地房地产市场,开发了多个楼盘。房管局长李现通更是身兼公司法人,坐拥千万元资产。面对质疑,局长回应称,不搞房地产没饭吃。

  新安县房管局成立于1991年,为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因无收入来源,拖欠职工工资。为解决职工工资问题,经上级部门批准,当年成立了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网上消息称:“在新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获悉,洛阳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5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李现通,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场所:新城上海路建设大厦六楼(房管局办公楼),另有股东4人(经证实均为房管局副局长)。”

  成立之初,新安县房地产管理局实物出资1429.6万元,副局长王书峰货币出资380.4万元,王亚辉、马联营、陈小云各货币出资80万元(均为副局长)。

  记者采访了解到,2002年,隶属于新安县房管局的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更名为“新安县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管局占资89.2%,为集体资产,房管局职工个人持股10.8%。李现通代表房管局作为控股股东,出任公司法人。职工个人股因人数过多,公司注册栏无法全部显示,改为由王书峰等4名副局长代表职工持股。

  2011年,根据资质升级需要,公司又更名为“洛阳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050万元。

  增资后新安县房管局占资达69.74%,职工股占资达30.26%,职工股人数达到了116人,仍由4名副局长代表职工持股。于是,就出现了网上报道的在新安县工商局注册的情况。

  网上消息称:“洛阳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介入当地房地产市场,开发了多个楼盘。”

  洛阳欣荣房地产开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回应说,他们开发的楼盘,主要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他们认为,公司根据上级批准成立,并且一直合法经营,参与政府保障房建设,解决房管局全体职工的工资问题,并无不妥。

  目前,新安县人民政府正对此情况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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