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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物业居民都要尽责

2014年06月09日 11:34 来源:福州日报 参与互动(0)

  ■龚莹
  深夜一把大火,烧出两大问题,有如两颗“地雷”,一旦踏响,很可能就会要老命。要不是发现得早,要不是在一楼,要不是遮雨棚多往外伸了20厘米,这次火灾的后果很可能就不是这样了。
  老话说,不见棺材不掉泪。很多时候,人们不是不知道火患的凶猛,但人们常常又心存侥幸,以为灾祸不会发生在自己身边,因而对那些安全隐患熟视无睹,直到真的遭殃了,才有些后悔莫及。
  那么,谁来保护小区的安全呢?
  小编以为,小区物业理当担负起消除隐患的责任。消防管道破损,为免浪费水,只在火灾发生时打开增压泵。殊不知人算不如天算,真正火灾来临,哪容得多耽误一分钟?私家车停在消防通道上,这本是绝对不允许的,也该采取断然措施避免堵了生命通道。
  小区居民也需尽到防火安全义务。消火栓不出水,消防水带被偷,应该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为何没能早发现早反映?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更折射出一些居民消防意识的缺乏。或许人们都有许多苦衷,但人命关天,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扫除“地雷”的“挡箭牌”。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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