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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动棚改与解决就业并重 防止再度返贫

2014年06月11日 10:5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如何保障棚户区改造后困难群众长期生活来源一直是各地棚改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山东省将推进棚改与产业发展及促进就业结合,为棚改居民长期安居乐业创造条件,解决参与棚改群众的后顾之忧。

  “一拆迁就变得有钱,但没有长期收入来源再度返贫”是不少地区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张连臣说,城市棚户区改造让一些群众有了住房和补偿款,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如果不能解决群众的长期生活来源和就业问题,也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山东各地在棚改过程中注重棚改居民安置房与商业设施同步建设,一方面为棚改居民合理分配安置房,另一方面按照安置小区建筑面积一定比例或按人头配建临街商业用房等方式,为原城中村集体或小区居民留足“自留地”,用以经商或出租产生收益,同时增加居民就业岗位。

  陈庄村过去是聊城市一个居住环境差、公共设施缺乏的老城中村。日前,记者在已完成棚户区改造的新陈庄社区看到,这里地面整洁、绿树葱葱,村民们都搬进宽敞的高层住宅楼,家里水电气暖等一应俱全,社区中心建设的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公用设施已投入使用。

  据了解,在进行棚户区改造时,陈庄对村集体资产进行整合,在回迁区内置换商业用房2万平方米,租赁后村集体年收入可达700万元,居民将多余的安置房用于出租获得收益。此外,村中一些年轻人到周边新落户的企业上班,或是用拿到的部分安置补偿金自主创业,解决了长期生计问题。

  在注重棚改改造与产业引进相融合创造就业岗位的同时,山东聊城、临沂、滨州等地还通过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加大创业扶持等实现棚改居民就地安置就业,有效避免棚户区改造完后再出现贫困区等状况。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说,为了解决棚改居民长期生活来源,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前提下,山东省各地在进行棚改安置房选址时不仅偏重产业、服务业和市政基础设施成熟的区域,还配套建设完善的社区服务、科教文体、卫生计生等设施,使改造后的棚户区真正纳入了城市管理体系。(完) (记者席敏)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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